
南寧市南山藝術職業技術學校告訴您,音樂學在不同時期的研究對象和側重點是不同的。音樂學這個名稱在19世紀60年代被以赫爾姆霍爾茲為代表的德國學者正式使用。音樂學是研究與音樂有關的一切事物,及研究人類歷史和當今一切音樂作品和行為。首先他的研究對象是人類在一切時代,從原始時代直到現在創作的一切音樂。
其次,音樂學還應研究歷史和現代的一切個人和民族的音樂行為,即音樂的生理行為、創造行為、表演行為、審美行為、接受行為、和學習行為。
歸根結底對音樂行為的研究是對行為者的研究,是對人的研究。尤其是當今這個變化發展的社會,對創作、演奏者,歌唱者、制作、傳播和欣賞音樂的人的調查分析和研究,還將會對社會的音樂生活產生影響。是對人類自身的研究出發去解釋各種音樂產生和傳播的原因。